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完善审计监督机制,对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境外投资以及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审计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有审必严,推动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问责到位,国有企业、国有资本走到哪里,审计监督就跟进到哪里,不留死角。近日市审计局与国资委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化市属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共分为四大部分,第一部分:指导思想,概述了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精神;第二部分:监督机制,按照完善审计监督体制机制的要求,提出建立健全审计全覆盖监督、内部审计监督、协调配合、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审计结果报告和公告等五大机制;第三部分:重点内容包括贯彻执行中央及我市重大政策情况、投资运营和监管国有资本情况、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国有企业改革情况、境外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情况以及公司法人治理及内部控制情况等;第四部分: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审计中应坚持和把握的原则、支撑的技术方法以及相应的会商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