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责概要
审计处是负责学校内部控制与审计监督的部门,负责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上级部门和学校的管理制度,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权,对学校及其所属单位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以及相关人员的经济责任实施监督与评价;对学校及其所属单位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治理程序实施审计与提供咨询服务。
二、具体职责
(一)规划与计划管理
1.负责制订和实施本部门五年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制订和实施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二)审计工作
1.负责监督检查学校部门和教职工贯彻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命令及学校的制度、规定、决议、 工作部署情况;
2.负责学校审计报告、审计调查报告、审计计划、总结和统计报表编制和上报工作;
3.负责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工作开展咨询服务;
4.负责对学校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维修改建等项目的概算和预(决)算进行审计,规范工程预、决算审计制度;
5.负责对学校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6.负责对学校各类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及经营性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审计监督;
7.负责协助纪委完成经济案件的审计查处工作;对校内违反国家财经法纪的行为进行专项审计;
8.负责接受组织部门的委托对负有经济责任的部门负责人进行审计。
(三)内部建设与管理
1.负责制(修)订本部门内部机构职责和岗位职责;
2.负责本部门经费的预算申报,合法合规使用核拨的专项经费;
3.负责向学校提出本部门教职工的引进需求;
4.负责本部门教职工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初审,并提出晋升意见;
5.负责本部门教职工的聘用、使用、考核及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6.负责提出本部门教职工的调岗、调离建议;
7.负责本部门信息化建设及资产管理、安全管理、档案等的管理工作;
8.负责落实好本部门党、政、工、团等各项工作;
9.负责本部门教职工的考勤、继续教育等人员日常管理工作。
(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